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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3

04:51

编辑:本站

扫黑除恶常态化 标本兼治筑平安——荆门市检察机关一体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提前介入、“打伞清财”、行业治理,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聚焦“力度”,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领导包案、联点包片、分级把关,挂图作战、全程指挥、跟踪督办,我市检察机关9个专业化办案团队32名检察官冲锋在扫黑除恶一线。

孙某涉黑恶势力团伙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46起,致1死3重伤,且以高利放贷获利3000余万元,影响十分恶劣。2022年8月,该案被省检察院挂牌督办。

市人民检察院包案领导多次到一线驻点指导,带领指导组全面、准确阅卷,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到出庭预案等全方位提出指导意见。专案组全封闭办案3个多月,逐案逐人夯实证据链条,依法指控犯罪。2023年5月,孙某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判处十四年至三年不等刑罚。

截至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黑恶案件9件,已判决生效7件,判处罚金刑24人330余万元,追缴骗税等违法所得1.1亿余元,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件,移送“保护伞”线索39件,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布典型案例2件。

 聚焦“准度”,确保“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

 黑恶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有无“保护伞”线索?追捕追诉是否到位?对于立案、侦查活动是否需要监督纠正? 

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对全部9件黑恶案件均进行统一把关指导,改变公安机关定性2件,同时,加大对“另案处理”“在逃”“事实不清”等同案犯的审查力度,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罪4人,确保不枉不纵。

2022年3月,公安机关以张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积极有效引导侦查,确保精准打击。 

市人民检察院派专人到案件承办单位掇刀区检察院实地阅卷,组织研讨,指导制发补充侦查意见2份,针对组织层级性、稳定性和纪律性,资金来源去向,后期暴力犯罪情况等提出侦查取证建议20条。其间,实行书面审查与调查复核、自行补充侦查相结合的办案模式,解决了高利放贷、寻衅滋事认定问题。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该犯罪组织层级性、稳定性、纪律性均较欠缺,行为、经济和危害特征不突出,组织成立后实施犯罪18起,但2015年以后仅有1起寻衅滋事犯罪,暴力性明显减弱,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态不符,应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2022年12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涉恶定性指控,对张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刑罚。

聚焦“深度”,同步推进行业治理,铲除滋生土壤

多年以来,姜某元以经营的顺昌公司为依托,以宗族关系为纽带,纠集多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行霸市、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社会影响恶劣。

2023年5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促推诉源治理。聚焦“打网破伞”,移送司法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线索1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规借贷、高利转贷等问题,依法向放贷银行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

像这样,在进行扫黑除恶的同时,我市检察机关坚持打早打小,源头预防,强化行刑衔接,同步推进行业治理,在教育、市场流通、金融放贷、自然资源等八个行业领域取得治理成效。

其中,2021年以来,针对金融放贷领域整治制发检察建议24件,涉及涉黑恶案件4份,排查出非吸、骗贷等15类乱象,案涉资金70多亿元,对金融机构、主管部门提出72条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措施8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