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长安网

法治建设

-2023-

03/04

05:11

编辑:本站

荆门市司法局坚持“三原则” 推动三成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结案

自2022年8月31日荆门市实行集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以来,市司法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现激增态势,面对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市司法局落实改革与法治相衔接、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等要求,积极探索把调解挺在复议前的纠纷化解模式,坚持优先调解、联动调解、合法调解“三原则”,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

一是坚持优先调解原则,提高调解比例。市司法局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复议调解处理办法》规定,将具体行政行为有瑕疵或不适当、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足、社会敏感性强、关注程度高等行政复议案件纳入调解范围。同时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后,告知行政首长做好复议答复的同时,及时提醒行政首长参与调解或自行和解,优先使用调解模式办理复议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共调解(和解)行政复议案件14件,调解(和解)率达31.8%,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和谐稳定的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联动调解原则,提高调解质量。针对疑难复杂的复议案件,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智囊团”作用,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对案件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确保复议调解的合理性、可行性。同时通过建立咨询委员、资深律师、行业专家个案咨询制度,对复议案件类型和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精准甄别,进一步把握调解尺度,提高调解质量。

三是坚持合法调解原则,提高调解权威。在调解行政复议案件中,市司法局加强对调解的合法性审查,对在调解中发现行为明显违法等不适合调解的情形,及时启动复议审理程序,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对有违法问题的案件,即使达成调解也督促立即整改,确保有错必纠。针对调解中发现的违法性问题,2022年市司法局共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5份,有力的促进了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