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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2023-

04/28

09:29

编辑:本站

“诉前调解+鉴定”跑出解纷“加速度” 沙洋县法院4个月助推化解道路交通纠纷37件

“毫不夸张地说,‘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化解道路交通纠纷跑出‘加速度’,节约人力、时间、经济成本可不是一点点。”昨日上午,沙洋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对该院推行的这一工作模式信心满满、赞不绝口。

原来,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以往该院委派当地交调委调解,当纠纷调解不成折回法院立案后便启用速裁程序审判。此举虽有了不小进步,但在诉讼期间若当事一方对对方单方司法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便要重启司法鉴定。而这一般要耗时一个月以上,“疑难杂症”鉴定则要请教省内省外专家,时间会更长一些。如此一来,对于法院来说,无疑增加了审理期限,对当下提速增效的法院工作来说可谓是一块“心病”。

如何破局?摆在了该院面前。速裁法庭的法官长期处于办案一线,与当事人打交道多了,也琢磨出一套经验,认为若能将司法鉴定在立案前的调解环节确定下来,那将大大缩短立案后的办案周期,还将让当事人在诉前调解中能对自己诉求有一个相对精准的判断。

2022年12月,该院“诉前调解+诉前鉴定”道路交通纠纷化解新模式正式启动。也就是说,法院在接到当事人起诉后,先期将纠纷委派到当地交调委进行调解。其间,法院与交调委形成有效机制,如当事双方能协商一致达成调解,且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的,则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若一方对对方单方进行的司法鉴定提出异议的,便由交调委组织双方采取摇号的方式从前期入库的鉴定机构中选出当事双方都认可的鉴定机构,等结果出来后,再计算出交通事故中所应赔偿的金额。如此一来,在纠纷调解不成折回法院立案审判时将大大缩短审理期限,对当事双方也无疑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当事双方均认可共同选出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如此在交调委调解阶段,十有八九便能达成调解协议,而调解阶段是不收任何费用的)。

该院立案庭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新模式推行前后对比,虽没有精准的提速增效时间,但效率倍增是无疑的。前不久,该院在收到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起诉材料后,启用“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委派到交调委调解,一方对对方单方司法鉴定提出异议后,便快速启动诉前鉴定机制,及时组织鉴定,给出一个权威计算标尺,进而让当事双方清醒认识到自己的期望值,最终助推诉前成功调解此起纠纷,实现了多赢的局面。 

据悉,2022年12月以来,该院共向当地交调委委派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7件,启动共同委托鉴定9件,极大助推了此类纠纷的审理速度。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伟靓介绍,该院诉源治理一直在路上,推行“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模式化解道路交通纠纷只是一个缩影。今后,该院将持续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法治、平安、和谐荆门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