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7/17
04:58
编辑:本站
“法院+工会”诉前调解“烦薪事”
“太感谢沙洋县法院和沙洋县总工会了,今天公司已按照约定一次性支付完毕……”近日,沙洋县人民法院联合沙洋县总工会诉前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收到公司汇款后,打电话到法院表示感谢。
姜某以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失业保险金及欠付工资等,双方协商不成,经劳动仲裁后,姜某对裁决不服而向沙洋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
立案庭工作人员收到案件材料后,发现该案符合“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案件的条件,便积极引导原、被告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并告知诉前调解省时便捷、形式灵活、不收费用的特点。经立案庭工作人员耐心解释介绍,原告代理人当场与姜某电话沟通,姜某同意并签署了法院委派调解告知书。随后,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开具委派调解函,当日即委派至沙洋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沙洋县总工会收到委派任务后于次日指派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接收指派后,迅速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电话中,调解员了解到姜某因生活所困急需用钱,便立即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经调解员释法说理,双方于6月7日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按照约定在协议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一般不同意调解,坚持要求法院判决结案。”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总工会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在劳动争议案件协调中有着特殊优势,通过‘法院+工会’模式将调解工作前置到诉前阶段,多方合力,共同化解矛盾,不仅可以减轻当事人诉累,也能让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持续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积极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与沙洋县总工会联合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并确定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形成了“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新模式。调解员主动化解劳动争议,法院积极开展司法确认,将“调”的便利性和“诉”的权威性相结合,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劳动争议,让群众不再为“烦薪事”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