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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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站
我市举行建市4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 荆门入围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公示名单

10月13日上午,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荆门传媒中心举行了“四十风华正青春——荆门建市4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如图),专题推介法治荆门建设先进做法和成效。会上,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尹新阶透露,我市入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公示名单,这是我市法治荆门建设成果的最好例证。
顶层设计,描绘蓝图
2019年机构改革,我市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和市委政法委书记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下设4个协调小组,即立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承担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多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荆门顶层设计。首先,制定出台《法治荆门建设规划(2021-2025)》《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荆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一规划两方案”围绕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荆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一目标任务,明确荆门法治建设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工作措施,为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法治建设描绘了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其次,建立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实现全覆盖,将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科学立法,良法善治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7年来,全市立法格局初步构建,立法机制不断完善,立法效果逐步显现。
首先,《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荆门市屈家岭遗址保护条例》等8部法规已正式出台,《荆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荆门市中心城区民用集中供热办法》等7部政府规章正式实施,实现了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四大立法领域的全覆盖。
其次,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再则,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聘请法律顾问7名,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
创建示范,打造一流
今年1月11日,我市出台《荆门市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全面提升全市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打造一流政务环境。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市实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和水平逐步提升。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市县乡行政执法全覆盖,全市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内容7.3万项、执法结果公开67万条。
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市12个街道均成立综合执法中心,共承接执法事项1175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减事便民”“减费便民”,138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9条”,彰显法治环境温度。对全市34条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整合,统一更名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并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让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