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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2025-

05/07

11:27

编辑:本站

三端协同建机制 11日闭环创纪录 掇刀法院首用“刑拘直诉”刷新轻微刑案审限

近日,掇刀区人民法院首次采用“刑拘直诉”方式对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审理,“酒司机”方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15日并处罚金4000元。该案从刑事拘留到移送审查起诉,再到一审判决用时仅11天。

近年来,掇刀区人民法院在提质增效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在刑事案件办理中推行“繁简分流”的同时,还加强与兄弟单位合作,做好“简”字的“减法”文章。

以往,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刑拘、检察机关审查后再移送法院审判。依据法律规定,这个过程一般用时数月,其中,公安机关刑拘之后要在7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逮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逮捕后,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此外,检察院在接到移送的案件后审查期限一般为1个月,法院审判期限一般为1个月。实践中,对于危险驾驶这类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一般不采取刑拘措施,而是取保候审,最终由法院判决,整个过程一般耗时四五个月。毫无疑问,这拉长了办案周期、降低了办案效率。

基于此,掇刀区人民法院于今年初推出“刑拘直诉”机制,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用最短时间完成从刑拘到审判全过程,让轻微刑事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

今年2月7日21时许,方某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2月11日,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方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97.40毫克/100毫升。今年3月30日,方某被公安机关刑拘。该案进入侦查阶段后,“刑拘直诉”机制下的前端公安机关迅速启动这一机制,快办快交;中端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也积极响应,快查快讼,于4月3日向掇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9日,掇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方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鉴于方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方某当庭服判。

“刑拘直诉”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大幅缩短办案周期,实现了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掇刀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合作,深入探索完善“刑拘直诉”工作机制,充分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