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12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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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重复缴纳社保咋回事?原是有人冒用! 市综治中心助被冒用人获赔八千元
持有专业资质的资深工程师发现社保在异地被重复缴纳,追查之下竟发现是外地公司冒用其个人资质。近日,经市综治中心信访事项调委会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冒用资质的工程师获赔8000元。至此,一场跨省资质冒用纠纷得以化解。
当事一方为陈某,女,今年42岁,荆门人;另一方为外地一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
陈某是一名拥有十余年从业经验的工程师,她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考取了国家认可的专业资质证书,多年来一直依规持证从业,社保也由供职单位正常缴纳。今年年初,陈某在办理社保相关业务时,系统提示其社保存在异地重复缴纳记录,这让她满心疑惑:“我从来没有在外地工作过,也没委托任何单位代缴社保,怎么会出现异地缴费记录?”带着疑问,陈某第一时间联系社保部门核查,确认其社保在建筑公司名下已缴纳1个月,而该公司她从未听说,更不存在劳务关系。
社保异常背后暗藏隐情,陈某意识到事情不简单,开始多方打听。她先通过社保缴费信息锁定了省外这家涉事公司,随后发现自己的工程师资质被涉事公司挂靠使用,用于承接工程项目备案及资质审核,社保重复缴纳正是对方为维持资质挂靠关系刻意为之。“资质是我多年辛苦考取的,是从业的凭证,被别人冒用,不仅侵犯了我的权益,还可能给我带来未知的行业风险。”陈某又气又急,多次尝试联系涉事公司协商解决,对方却推诿,拒不承认冒用事实,也拒绝承担责任。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陈某为讨回公道,收集好对方社保缴费记录及涉事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市综治中心寻求帮助,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冒用其资质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市综治中心信访事项调委会主任刘显松在接到此起纠纷后,首先与陈某对接,详细核实纠纷细节,梳理证据材料,明确其核心诉求不仅是经济赔偿,更希望对方停止冒用其资质的侵权行为,避免后续影响自身从业和社保权益。随后,刘显松多次联系涉事公司负责人,告知纠纷情况。
起初,涉事公司负责人态度消极,不愿配合调解,坚称涉事双方存在“合作关系”。刘显松耐心释法明理,明确指出冒用他人专业资质用于商业经营、违规代缴社保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同时,刘显松告知其不配合调解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和法律后果。在刘显松的反复沟通和法律震慑下,涉事公司负责人终于松口,如实说明事情原委:该公司因承接项目急需对应资质工程师备案,此前通过中间人弄到了一批专业人员资质信息,陈某的工程师资质便在其中;当时,涉事公司只想着快速完成备案,并未核实信息来源是否合法,也不知道陈某对此事完全不知情,后续为应付行业监管,才违规为陈某代缴了社保,导致出现重复缴费情况。
在厘清纠纷症结后,刘显松与涉事双方就赔偿金额进行沟通。陈某坚持要求对方赔偿2万元,理由是资质被冒用后,不仅影响其个人信息安全,还可能影响个人社保和退休养老金的发放等诸多麻烦,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涉事公司则表示,公司并非恶意冒用,且已停止使用陈某的资质,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认为2万元赔偿金额过高,公司目前经营压力较大,希望能酌情减免。
针对涉事双方的争议焦点,刘显松一方面安抚陈某的情绪,向其说明涉事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调解的高效便捷性,相较于诉讼周期长、成本高,调解能快速解决问题,及时挽回损失;另一方面,督促涉事公司认识到自身过错的严重性,明确其不仅要赔偿经济损失,还需确保不再利用陈某信息承揽其他业务。经过刘显松多轮耐心沟通、反复协调,涉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涉事公司赔偿陈某8000元经济损失,且涉事双方签订书面和解免责协议。至此,这场跨省资质冒用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刘显松表示,此类纠纷不仅侵害公民合法权益,也扰乱行业市场秩序。此次调解成功,既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对相关市场主体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他提醒广大持有专业资质的从业者,要妥善保管个人资质证书及身份信息,发现异常及时核查;市场主体应依法合规经营,切勿贪图便利冒用、购买他人资质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