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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文化

-2019-

09/03

12:06

编辑:王才忠

慷慨荆楚多义士 见义勇为代代传

    莽莽荆楚,浩浩正气。见义勇为,英雄辈出。

  

    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从面对白刃护国款的姐妹杨大兰、潘星兰,到挺身护民血染警服的民警胡钦春;从勇斗窃贼的江陵青年周大军,到与窃贼拼死搏斗的罗田义勇父子;从长江大学结链救人的英雄群体,到荣誉迟到29年而无悔的方俊明……湖北,见义勇为,群星灿烂。他们临危不惧、大义凛然,其可歌可泣的壮举、舍生取义的精神,令人荡气回肠,激励千秋万代。

  

    匡扶正义、除恶安良、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浩繁的历史长卷中,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的故事,如日月星辰照亮人心,她已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已的精神支柱。

  

    荆楚风云际会,自古多慷慨英雄。耿直刚烈、不胜不休的精神气质,果敢、英勇、壮烈的楚人品格,世代相传。这些年来,在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榜中,湖北人总是名列前茅。在这个浩大群体中,既有党员干部,也有打工青年,既有风华正茂的青年学子,也有白发苍苍的爹爹婆婆,可谓阵营整齐,结构完整。在家门口彰显凛然正气,出门在外,面对危难与邪恶,湖北人同样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支援时就支援,把一股责任、担当、勇义的朗朗正气四处传扬。

  

    见义勇为是人类的一种崇高精神,也是社会的一种基本需要。天灾会时常发生,危难会不期而至,犯罪如黑影相随,见义勇为一刻都不能缺席。一个健康、向上的民族,一定不会稀缺见义勇为精神;一个文明、进取的国家,一定会站满勇往直前的人民。

  

    今天,我们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市场洗礼、价值多元、利益调整……尤其需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舍生取义、见义勇为到底值不值?”对此议论,其实,古人早已有言:“见义不为,无勇也。”见义勇为是一种社会正义,生命无价、责任无价。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生命的价值却在于生命的意义。想一想,如果在滔滔洪水面前,大家都袖手旁观,我们的家园就会毁于一旦;如果在歹徒的屠刀面前,人人都选择后退,下一个受到伤害的,就会是我们自己!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和利并不矛盾。我们既要尊重个人的利益追求,更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见义勇为永远是时代的正气之歌,舍生取义永远是我们生命价值的一部分。见义勇为决不只是少数英雄人物的专利,而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行动。人人舍小我成大义,我们就能众志成城,把天灾造成的损失缩小到最低程度;当见义勇为成为全社会共同尊崇的价值,歹徒出没的空间就会越来越逼仄。危急时刻,生死关头,我们不应该有“值不值”的讨价还价和半点犹豫,而只应该有舍我其谁的道德向往和价值取向。为了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应当挺身而出。

  

    新的时代,见义勇为已被烙上了法律和制度保护的特征。民政部已在全国部署落实《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不少地方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制度,决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深入人心,见义勇为精神必将激荡出更加恢弘壮美的正气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