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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2024-

04/25

03:07

编辑:本站

六个强化,用好执法监督“利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要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执法监督,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善于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形成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一、强化党的领导监督。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最根本的是强化党的领导监督,最关键的是发挥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作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深入开展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实行经常性明察暗访、问题通报、责任追究,引导政法单位细化履职指引、划定行为红线,持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荆门市全面落实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目前,全市72个乡镇全面落实政法委员配置要求。

二、强化上级监督。上级对下级和“关键少数”的监督主动性,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层级监督体系,及时纠错、有效监督,更好地发挥制定执法司法规则、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指导执法司法活动等功能。荆门市委政法委充分利用“平安法治荆门”等新媒体平台,督促政法部门抓好《三个规定》常态提醒工作,强化诉源治理。2023年,市委政法委梳理制发《荆门市政法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市法院、市检察院会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理流程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检察建议案件办理程序的工作规定(试行)》,从重点环节和领域入手,规范和加强了检察监督工作。

三、强化内部制约监督。根据扫黑除恶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主题教育,健全完善政法系统内部制约和流程控制机制。紧盯和全面梳理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内部案件管理、质量评查、行为督导,筑牢防范执法司法腐败的“防火墙”。加强对基层干警的教育引导,主动报告违规干预、插手和过问执法办案等情形,提高自律管理水平。落实司法责任改革,完善司法办案权责配置,健全法官检察官员额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细化实化领导干部、办案人员、辅助人员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

四、强化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协同。加强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融合贯通,充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力量,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强化法律机关法律监督刚性,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效能。推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全面落实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加强刑事检察全流程监督。完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意见等多元化监督格局。2023年,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健全完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 促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化、规范化。协同推进“挂案清理”、“减假暂”倒查、未收押未收监专项清理等专项工作,统筹推进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机关的法律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五、强化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畅通人民群众批评监督和建言献策的渠道,完善当事人案件回访、问题反映及满意度评价等机制,推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过程、了解办案情况。坚持建立健全执法司法案件舆情监测与管理监督联动机制,完善政法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以来,深化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畅通群众和企业诉求表达解决渠道,坚持“处理一项诉求,解决一类问题,建立一批机制”,精准有效发挥人民群众对政法单位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和企业诉求。

六、强化智能管理监督。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智享数据机制、智能监测机制、智慧管理机制,切实将科技优势转化为制约监督效能。建好、用好政法协同办案和监督平台,通过执法司法问题自动监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共享平台,第一时间从大数据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实现依托类案大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执法司法尺度分析提示、异常预警,有效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类案同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