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公出差途中身亡,公司拒不赔偿工亡款 执行人员调解,家属终获赔偿
钟祥市一物业公司员工李某在受公司委派参加消防培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公司应支付的100余万元款项迟迟未履行。钟祥法院执行人员经过多方努力,最终查清公司真实资产,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日前,执行款已全部到位,案件得以解决。
2020年7月,该物业公司员工李某遭遇车祸后抢救无效死亡。经钟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物业公司需支付各项款项共1022009.5元,但该公司并未按时履行付款。2023年7月12日,李某家属遂向钟祥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冻结公司账户,未发现可执行财产,线下调查也显示无其他财产。
面对这一困境,执行人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白天到各大银行柜台细致查询公司银行流水记录,还前往房管和税务部门调取相关小区名单和缴税情况。经调查分析,大致推算出公司年收入,为案件推进奠定基础。尽管有证据表明公司经营效益良好,但银行无存款余额且无其他资产可供执行。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物业公司股东为杨某夫妻,且该公司为实质上的一人公司,杨某夫妻俩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裁定追加杨某夫妻为被执行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执行人员在异议审查期间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追加被执行人裁定生效后,杨某主动找执行人员表达和解意愿。经多次调解,李某家属同意放弃部分赔偿款。最终,杨某一次性支付90万元赔偿款了结此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目前,杨某也迅速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执行完毕。